这里人如何看待投资组合栈中不保障或轻微结构化债务的作用感到好奇。
最近看到一个模型,贷方愿意在项目资金的百分之百基础上融资,但强调在预先阶段,做独立的可行性及風險分析,并且强化了发起人的评估和项目经济数据。
最小的交易规模在$3千万以上范围内,并且这种方法看起来似乎更加关心風險定价和驗証,而不是传统的有抵押品的结构。
从私募股权的角度说,这种类型的資金是否有可能作为融资组合的一部分使用,或是整个風險范畴内太过异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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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个模型,贷方愿意在项目资金的百分之百基础上融资,但强调在预先阶段,做独立的可行性及風險分析,并且强化了发起人的评估和项目经济数据。
最小的交易规模在$3千万以上范围内,并且这种方法看起来似乎更加关心風險定价和驗証,而不是传统的有抵押品的结构。
从私募股权的角度说,这种类型的資金是否有可能作为融资组合的一部分使用,或是整个風險范畴内太过异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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