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如果出售或赠与主要故居,出售或赠与的房屋价款未超出房屋公证费和税款的3倍以上或50,000美元以上,则属于非经商活动出售房屋和股权,应缴纳税款。 分享 15 0 投资股票 2026-04-25 09:09